南沙區購車補貼政策持續到什么時候
南沙區購車補貼政策的持續時間分不同輪次。
第一輪購車時間是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30 日,發票時間也是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30 日,申請時間是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31 日。這一輪已結束。
第二輪購車時間是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發票時間同樣是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申請時間是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目前這一輪正在進行中。
另外,廣州市出臺的汽車以舊換新政策,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實施,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止。南沙的汽車補貼可以疊加使用,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在南沙指定門店購車,同時符合廣州市個人乘用車置換更新標準要求的,即可疊加享受最高 2 萬元補貼。
需要注意的是,補貼資金發放完畢即提前結束,如未發放完畢則視情況擇期啟動下一輪活動。補貼資金總額達 1000 萬元,按照購車價格分檔發放補貼。
第一檔購車發票金額在 10 萬元(含)以上,20 萬元(不含)以下,補貼 2000 元;第二檔購車發票金額在 20 萬元(含)以上,30 萬元(不含)以下,補貼 3000 元;第三檔購車發票金額在 30 萬元(含)以上,補貼 4000 元。
補貼不區分燃油車和新能源車,活動額度有限,以消費者在系統提交時間先后順序先到先領,發完即止。
如因資料問題審核不通過退回后重新申請而錯過申請時間,或超出額度外申請或最后提交申請的額度不足以支持申請檔次時,將不予審核通過。
核補對象為活動期間在活動企業購買符合活動條件的汽車并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所購車輛屬于“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小汽車或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小汽車,且必須是新車,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補貼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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