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購新能源車的政策有哪些變化?
上海購新能源車的政策有不少變化。
首先是專用牌照額度申領方面,個人用戶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來滬人員,社?;騻€稅繳納要求從申請之日前 24 個月內累計滿 12 個月調整為前 36 個月連續繳納。個人擁有車輛條件調整為名下既無新能源車也無燃油車(滬 C 號段車輛除外),還無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單位用戶方面新增了“在本市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人數超過 5 人或者單位自申請之日前 1 年在本市連續繳納稅收”的要求。
其次,新增兩類個人用戶通過以舊換新方式購買純電動汽車可申領專用牌照額度。
再者,二手新能源汽車轉讓受讓用于非營運的,符合條件和管理要求可申領專用牌照額度,擬受讓的車須在本市注冊登記,受讓人應具備與購置新車消費者同樣的資格要求。
還有,新能源汽車廠商責任細化,包括車輛性能和售前售后服務保障、數據接入、提供充電設施、廢舊動力電池回收處置等責任,未履行責任或出現重大事故等情形將不再給予政策支持。
消費者通過“一網通辦—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申領一件事”數據平臺申請專用牌照額度,需提供必要審核材料,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相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去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領取號牌。
另外,上海發布以舊換新補貼方案,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最高可達 2 萬元,對個人消費者以舊換新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 1.5 萬元、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 1.2 萬元。新增了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對個人消費者以舊換新購買電動自行車給予 500 元補貼。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定期限內報廢或者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非營運性小客車的,本市給予個人消費者一次性 1.5 萬元購車補貼。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購買 5 萬元以上(含)的國六 b 排放標準燃油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定期限內在本市轉讓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記的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業性燃油小客車,可獲一次性 1.2 萬元購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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