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能源車 1.2 萬補貼對車輛續(xù)航有要求嗎?
上海市新能源車 1.2 萬補貼對車輛續(xù)航是有要求的。
對于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續(xù)航里程大于 100 公里但小于 150 公里的車輛補貼 1 萬元,純電動續(xù)航里程大于 150 公里,每輛補貼 3 萬元。
對于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續(xù)航里程大于 50 公里的車輛,每輛補貼 1 萬元,若同時滿足發(fā)動機排量小于 1.6L 等 3 項條件,再給予每車 1.4 萬元補助。
2018 年按照中央財政補助的 50%,對本市純電動乘用車進行補助;按照中央財政補助的 30%,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進行補助,享受補助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發(fā)動機排量不得大于 1.6 升且純電續(xù)航需大于 50 公里;按照中央財政補助的 100%,對符合本市標準的燃料電池汽車進行補助;購買符合相關標準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可獲得免費專用牌照,但不能享受補助。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小客車,并購買純電動汽車的,給予每輛車 10000 元的財政補貼。
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除了繼續(xù)享受中央財政補助和購置稅減免等政策外,上海市對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過程中發(fā)生的充電費用,再給予 5000 元補助。
自 2020 年 4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在本市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初次登記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不含二手車),開具購車發(fā)票,并在本市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xù),車輛用途為非營運的,可以申請充電補助資金。
申請新能源車用電補貼流程為通過個人賬號登錄“隨申辦”APP,先實名認證并且保持登錄狀態(tài),進入“新能源車補助”,閱讀申請告知書,勾選相應內(nèi)容,點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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