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自己是否符合 2024 深圳購車補貼政策的要求?
要判斷自己是否符合 2024 深圳購車補貼政策的要求,得從多個方面來看。
首先,如果是寶安區的購車補貼,要在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8 月 31 日期間,在寶安區指定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或符合“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小汽車新車。然后準備好有效身份證件、銷售合同、新車購車發票、新購車輛行駛證、申請人本人名下銀行卡、活動材料預審證明等資料,通過云閃付 APP 進行線上申請,港澳臺及外國人可發送申請材料至工作郵箱。
要是以舊換新的購車補貼,個人消費者轉讓車輛需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并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發生所有權轉移。新購車輛日期需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車輛注冊登記日期需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在符合條件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車并取得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未被納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在限制期內。
南山區的購車補貼,要在參與活動的南山區納統汽車經銷企業購買汽車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冊登記,消費者購車時間需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間,所購車輛須登記注冊在申請人本人名下,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活動范圍,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報人僅能享有 1 次且 1 輛車的本活動補貼。
龍華區的購車補貼,得擁有深圳市龍華區戶籍或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證,已購買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標準的新能源汽車,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在深圳市內新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新車,申請補貼的車輛須在深圳市內辦理上牌手續。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