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購車政策中關于車輛購置稅的規定是什么?
蘇州購車政策中,車輛購置稅有以下規定:
車輛購置稅一次性征收,稅率為 10%。稅額=不含增值稅的購車價格*10%。納稅人是在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的單位和個人。
有 5 種車型免征購置稅:
1. 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2.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3. 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4. 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5. 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新能源汽車在特定時間內免征車輛購置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購置稅計算依據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即裸車成交價。
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 - 使用年限×10%)。使用年限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
已辦理免稅、減稅手續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應退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 - 使用年限×10%)×10% - 已納稅額。使用年限自納稅人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至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情形發生之日止,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蘇州市姑蘇區范圍內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由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負責,蘇州高新區范圍內的車輛購置稅征收調整為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蘇州市虎丘區)稅務局負責。
蘇州工業園區范圍內需要現場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的納稅人,可就近選擇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和高新區辦稅場所辦理。
企業用戶可登錄江蘇省電子稅務局,按“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其他申報”——“車輛購置稅申報”模塊進行申報。
車主還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公眾服務”—證明信息查詢—輸入“車架號、證件號碼”—“打印預覽”,查詢或打印完稅證明。
繳款方式有銀聯支付、支付寶、“TIPS 繳款”從三方協議賬戶直接扣款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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