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駕照吊銷后如何重新獲取?
摩托車駕照吊銷后不能恢復,只能等吊銷期滿后重新考取。重新考取需按以下步驟:
首先是申請,要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然后是受理審查,提交的證明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車輛管理所會受理并審查申請條件。
接下來是考試,符合條件的會安排預約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可預約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能同時預約并連續考。科目二、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后,當日可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一成績達 90 分合格,科目二大型車準駕車型達 90 分合格,其他準駕車型達 80 分合格,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均達 90 分合格。
考試合格后,要接受不少于半小時的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參加領證宣誓儀式,車輛管理所在宣誓當日核發駕駛證。
吊銷駕駛證后重新考取駕駛證的期限根據具體情形不同:
醉酒駕駛機動車或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滿五年;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滿十年;
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等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滿五年;
因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外的其他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滿十年;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滿二年。
超過有效期一年被注銷的機動車駕駛證,自注銷之日起兩年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可恢復駕駛資格,其余情況注銷的需按規定年限重新參加考試。
當摩托車駕駛證被吊銷后,要明確吊銷原因,根據規定了解不得申請駕駛證的情況。
確認滿足重新申請條件后,準備好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機動車駕駛證、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張,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然后按流程申請,包括領取填寫表格、體檢、提交申請繳費、參加考試、領取新證。
摩托車吊銷駕駛證恢復條件:
持有本市頒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因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未延續一年以上,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不滿兩年的。
如果駕照被吊銷未續期,2 年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恢復,進行科目一考試即可。
如果因考試錯過駕照,3 年內可申請補領,方式與逾期補考相同。具體流程是到車輛管理處領取填寫申請表,到正規醫院體檢,提供合格體檢證明,受理后繳費,預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恢復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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