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電動車上牌對車輛有什么具體規定?
成都電動車上牌對車輛的具體規定如下:
電動自行車:
- 必須取得國家 3C 質量認證。
- 車輛重量不得超過 55 公斤,車輛速度不得超過 25km/h。
- 電壓小于等于 48 伏,電機功率小于等于 400 瓦。
- 車輛軸距不得超過 1.25m 并需具備自動騎行功能。
電動摩托車:
- 外地人在成都上牌需要提供居住證。
- 上牌材料包括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但法律規定不屬于征收范圍的除外,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 上牌地點為成都主城區的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辦理上牌,地址在成都市郫都區犀浦鎮國寧村,或者錦興服務站辦理,其它區市縣的到當地轄區車管所辦。
- 上牌流程包括準備好相關的證件、考取駕照、繳納保險、繳納購置稅、車管所上牌。
電動三輪車:
- 車輛在公告有效期內購置,如果購置車輛后超過 2 年未上牌,需到檢測站進行查驗并合格。
- 合規的電動車的尺寸、輪胎規格等技術參數要與公告的信息、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的信息一致。
- 車輛經查驗合格后方可辦理。
- 辦理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排量 150 以上需要交車輛購置稅;排量 150 以下無需提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 上牌地點是車管所。
- 年檢方面,小型汽車(非營運)和摩托車(含三輪電動摩托車)只需第 6 年、第 10 年需要上線檢驗,第 2 年、第 4 年、第 8 年分別按期領取合格標志,不需要上線檢驗,10 年以上需每年上線檢驗一次。全國均可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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