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征求汽車摩托車車速表等三項國標意見
7 月 7 日消息,工信部于 6 月 30 日發文,公開征求《汽車、摩托車用車速表》等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意見。
《汽車、摩托車用車速表》(征求意見稿)的起草工作由江蘇新通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承擔,其依據 2024 年國家標準計劃 20243083 - Q - 339《道路、摩托車用車速表》 。GB 15082 - 2008《汽車用車速表》已執行十幾年,在指導指針式車速表設計和保障安全駕駛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但如今汽車儀表發展迅速,顯示方式多樣,傳統指針式、虛擬指針式、數字式等層出不窮,GB 15082 - 2008 已無法適應,且摩托車用車速表未被納入該標準,行業急需修訂標準以填補缺口。
此次征求意見稿在車速表分度值規定上有所調整,將“分度值應標示成 1、2、5、10km/h 中的任一種”改為“1、2、5、10km/h 中的任一種或幾種”,電子數字式車速表的分度值規定與指針式一致。該標準規定了汽車、摩托車用車速表在裝車狀態下的各項要求,指針式車速表技術內容與 ECER39 保持一致,并補充了電子數字式車速表相關內容,適用于 M、N、L 類機動車用車速表。
另外,工信部發布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用鋰離子電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以 GB/T36672 - 2018 標準為基礎,刪除電性能等相關要求和試驗方法,聚焦鋰離子電池安全性,保留部分安全項目,增加電池包或系統擠壓、熱擴散等考核要求。
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了相應限值及測量方法。適用于多種動力類型的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與 GB15744 - 2019 相比,修改了適用范圍,增加“適用于混合動力電動摩托車和混合動力電動輕便摩托車”,不適用于僅燃用氣體燃料或醇類燃料的車輛。
此次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8 月 30 日,社會各界如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書面(個人需署名,單位需加蓋公章并留聯系方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郵箱為 vehicle@miit.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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