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車輛違章查詢扣分標準是什么?
在紹興,車輛違章查詢扣分標準多樣。
比如醉酒駕車,無論駕駛機動車還是營運機動車,一律處 15 日拘留,暫扣 6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罰款 1000 元,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 2000 元。
酒后駕駛機動車暫扣 3 個月駕駛證,罰款 300 元;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暫扣 3 個月駕駛證,罰款 500 元。
超載或超員方面,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尚未達到 20%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尚未達到 30%,罰款 500 元;公路客運超過額定乘員 20%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 30%,罰款 2000 元。
超速行駛,機動車行駛時超過最高限定 50%,罰款 1000 元,吊銷駕駛證。
無證駕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繼續駕車,罰款 500 元,拘留 15 日;未取得或吊銷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拘留 15 日,罰款 200 元。
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一律收繳強制報廢,駕駛人罰款 1500 元,吊銷駕駛證。使用偽造駕駛證,罰款 2000 元。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規定時速 20%以上,這些行為一次記 12 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 2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20%以上未達到 50%,這些行為一次記 6 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 20%,一次記 3 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一次記 12 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一次記 6 分。
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50%以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一次記 12 分。
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 20%,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20%以上未達到 50%,一次記 6 分。
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等行為,一次記 2 分。
對于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 12 分。
機動車闖紅燈,一次記 6 分。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經調查核實屬于交通信號燈設置原因導致的,可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
在直行車道違法左右轉彎,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人記 3 分,罰款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在其他道路上不記分,罰款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
機動車遇人行橫道應減速或停車讓行,否則罰款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記 3 分。
駕駛機動車接打電話,罰款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記 2 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一次記 2 分。
駕駛機動車搶黃燈,罰款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記 6 分。
闖兩次紅燈累計記分達到滿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要參加學習并接受考試。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記 12 分,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醉酒后駕駛營運或非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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