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加速性能遭禁”是誤讀,核心是默認狀態
11月14日,官方就“乘用車每次上電或點火后應處于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小于5秒的默認工作狀態”這一規定作出回應,明確“加速性能遭禁”是誤讀,核心在于“默認工作狀態”。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意見稿起草工作組相關負責人強調,該條款重點并非“禁止5秒內加速”,車輛是否具備3秒、4秒甚至更快的加速能力,并未被限制,受規制的只是車輛啟動瞬間的動力釋放方式。
之所以將默認閾值設定為5秒,是起草組與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綜合市場車型加速特性與事故統計得出的結果。目前存量市場中,多數燃油乘用車百公里加速普遍大于5秒,駕駛者對此性能區間更為熟悉,不易誤操作,將其作為啟動階段動力基準,更契合大眾操控習慣。
近日,公安部組織完成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中,除了對乘用車默認加速時間作出要求,還新增規定: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靜止、蠕行時能夠檢測,抑制動力輸出并通過聲或光信號等明顯裝置提示駕駛人 。
新規中的“默認工作狀態”意味著,非默認狀態下車輛并不禁止更高性能。后續可通過類似駕駛模式切換,用戶主動選擇后就能解除加速限制,并非直接限制車輛性能上限,目的是讓駕駛人使用高加速模式時需主動操作,提高駕駛準備。像一些加速性能輕松突破3秒大關的電車,每次重新啟動后以更溫和狀態起步,也能間接提升安全系數。
近年來,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啟動加速失控事故頻發,多是因為駕駛人對高加速模式的駕駛準備和操控能力不足。而駕校教練車和大多數燃油乘用車百公里加速時間普遍大于5 秒,新老司機對這種加速度更適應。
新規一經發布,引發網友廣泛討論。有人認為“是車問題嗎?是司機問題”,即便規定5秒的百公里加速時間,技術嫻熟的司機也能有好的駕駛表現。以比亞迪仰望U9等為代表的高性能超跑車型,百公里加速在3秒以內,啟動后默認加速若受限在5秒以上,其高性能特性將受影響,相關車企或需調整起步邏輯,比如通過OTA升級,增設“性能模式手動確認”環節 。此次規定是在安全與性能之間尋求平衡,保障大眾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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