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車輛過戶可以只變更車主不換車牌嗎?
夫妻之間車輛過戶可以只變更車主不換車牌。這一操作需通過“變更登記”實現,適用于婚姻存續期間車輛所有權未發生實質性轉移的情況。夫妻雙方需攜帶結婚證、身份證、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等材料,共同前往車管所辦理相關手續。在此過程中,車輛管理所會對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車輛信息無誤后,為其辦理變更登記,原車牌可繼續保留使用。若選擇“轉移登記”,則車輛所有權發生實質轉移,原車牌需收回,新車主需重新選號。因此,夫妻雙方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過戶方式,以確定是否保留原車牌。
辦理變更登記時,夫妻雙方需共同到場,將車輛開至車管所指定區域接受查驗。工作人員會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行駛證信息與登記證書是否一致,確認車輛無抵押、查封等異常狀態后,即可提交材料填寫申請表。整個流程以信息變更為主,無需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僅需繳納15元左右的工本費,通常當天即可完成手續,行駛證會重新制作并標注新車主姓名,車輛登記證書上也會簽注所有人變更事項。若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口本,審核周期可能延長至15個工作日內,具體以當地車管所規定為準。
若夫妻選擇轉移登記,流程則與普通二手車交易類似。雙方需先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攜帶身份證、車輛手續到車管所辦理所有權轉移。此時原車牌由車管所收回,新車主需通過選號系統重新選取號牌,原車主若符合“使用原車牌滿一年、申請時限不超過一年”等條件,可在新購車輛時申請保留原車牌,但該車牌無法直接沿用至過戶后的車輛上。
需要注意的是,變更登記的前提是車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范疇,若車輛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部分地區可能要求按轉移登記流程辦理,具體需提前咨詢當地車管所。此外,若夫妻雙方希望更換車牌,只需在辦理時明確選擇轉移登記方式,按要求完成交易發票開具、車輛查驗等步驟即可,新號牌會在審核通過后核發。
夫妻間車輛過戶的核心差異在于“所有權是否實質轉移”,變更登記通過簡化流程保留原車牌,既節省時間成本,也延續了車牌的使用習慣;轉移登記則更適合車輛所有權完全變更的場景。辦理前需確認自身需求,準備好完整材料,避免因流程選擇不當耽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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