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駕照扣分規則是什么
2013 駕照扣分規則主要如下:
酒駕醉駕,酒后駕駛機動車記 12 分。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醉酒后駕駛營運或者非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因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被依法吊銷駕駛證的,5 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被依法吊銷駕駛證的,10 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
超速違規分數提高。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超過規定時速 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超過規定時速 50%,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 50%的,記 12 分。
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記 12 分。
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記 12 分。
駕駛證被暫扣后繼續駕駛,扣 6 分。
在堵車時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扣 6 分。
未按規定避讓校車,扣 6 分。
闖紅燈,由扣 3 分改為扣 6 分。
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扣 3 分。
車壞、撞車不打雙閃不擺三角牌,扣 3 分。
不掛號牌或遮擋號牌行為一次性扣 12 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載(不含公交),記 12 分。
事故逃逸但未構成犯罪,扣 12 分。
超速駕駛高于限速 50%,由扣 6 分改為扣 12 分。
小車超速 20%~50%,扣 6 分。
貨車超載 30%,扣 6 分。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扣 6 分。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記 12 分。
大車超速不到 20%,扣 6 分。
超載 20%,扣 6 分。
占應急車道,扣 6 分。
小車疲勞駕駛(>4 小時),扣 6 分。
不讓校車,扣 6 分。
雨雪霧天高速路瞎開,扣 6 分。
危險品違規,扣 6 分。
超載超限,扣 6 分。
瞎玩車燈,扣 1 分。
會車瞎開,扣 1 分。
裝貨超限,扣 1 分。
沒貼檢車貼、保險貼,開車不帶行駛證、駕駛證,扣 1 分。
交叉路口瞎開,扣 2 分。
開車打電話、接電話,扣 2 分。
騎摩托不戴頭盔,扣 2 分。
高速路、快速路不系安全帶,扣 2 分。
壓車上反道,扣 2 分。
校車缺設備,扣 2 分。
校車瞎開,扣 2 分。
校車瞎停,扣 2 分。
校車缺燈,扣 2 分。
校車有病,扣 2 分。
校車瞎加油,扣 2 分。
副駕不系安全帶,記 1 分,罰 50 元。
行駛途中抽煙,記 1 分,罰 100 元。
從 2012 年 7 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志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于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 200 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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