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哪些行為屬于交通違章?
在湖南,以下行為屬于交通違章:
1.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記1分。
2.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一次記1分。
3.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一次記1分。
4.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一次記1分。
5. 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一次記1分。
6.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一次記1分。
7.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1分。
8. 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1分。
9. 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1分。
10. 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一次記1分。
11.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罰100元記2分。
12.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罰200元記6分。
13.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罰200元記3分。
14.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罰100元記3分。
15. 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乘坐人員不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酒駕騎行電動自行車一樣構成交通違法。
16.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100元記2分。
17. 逆向行駛,罰款200元記3分。
18.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元記3分。
19. 違反信號燈指示,也就是闖紅燈,罰款200元記6分。
20. 超速10%未達20%,記3分,罰100元;超速20%未達50%,記6分,罰200元。
21. 駕駛人“車窗拋物”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
22.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停車的,罰款100元記3分。
23. 開車不禮讓行人,記3分,未減速行駛的罰100元,未停車讓行的罰200元,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未避讓的罰100元。
24. 開車接打手機,罰款200元記2分;城市道路不系安全帶罰款50元,駕駛人高速上不系安全帶罰款50元記2分。
25. 故意遮擋號牌的,罰款200元,一次性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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