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主駕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如何界定?
主駕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界定比較復雜。
首先,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事故,超過責任限額部分,責任劃分如下: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承擔 80%,同等責任承擔 60%,次要責任承擔 40%,無責任承擔 10%。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承擔 5%。
若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在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超過部分按規定賠償。
還有一些具體的事故情況,追尾前車,后車負全責;紅燈依然通行造成事故,負全責;駛入禁行道路,負全責;發生溜車造成事故,負全責;不按規定倒車造成事故,負全責;逆向行駛發生事故,負全責;在特定路口未讓行的,負全責。
另外,“好意同乘”出事故,若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應減輕駕駛人賠償責任,除非駕駛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比如,劉某無償搭載顏某發生事故,顏某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其余部分由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保險范圍內按事故責任比例賠償,劉某按比例賠償,但因其無償搭載且無故意或重大過失,酌定承擔 30%部分的賠償責任。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民法典》實施后,機動車再出現事故,車撞車按過錯程度分擔損失,車撞人或車撞非機動車,無論車主有無過錯均需承擔賠償責任。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約定賠償,仍然不足或沒投保機動車商業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總之,主駕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界定要綜合多種因素來確定。
特別聲明:本內容來自用戶發表,不代表太平洋汽車的觀點和立場。
最新問答
不同地區的道路搭電救援聯系方法不一樣。由于各地實際情況有別,救援資源分布不均,道路搭電救援聯系方法自然存在差異。比如,有些城市能撥打 122 尋求搭電幫助,部分地區則設有特定救援號碼。4S 店、保險公司以及附近的汽車修理、美容公司也是常見的
電瓶修復后不開機不一定是電瓶本身還有問題。汽車電瓶無法啟動,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電瓶自身可能存在老化、虧電、損壞等狀況外,啟動與供油系統里汽油泵、啟動機等故障,擋位不在正確位置,以及車內沒油、油品不合格、電路故障等其他部件問題,都可能導致車
升仕電瓶修復在不同地區價格不一樣,大致在幾百到一千元。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場競爭狀況存在差異,物價低且競爭激烈地區,修復價格往往較為親民,幾百元即可;而在經濟發達的大城市,價格可能接近一千元。此外,電池損壞程度、修復方式等也會影響最終
自帶道路救援服務的汽車品牌有長安福特、領克、斯巴魯、Jeep、悅達起亞、理想、長城、長安、寶馬、北京現代、沃爾沃等。這些品牌的救援服務各有特色,像領克終身免費提供 24 小時道路救援;斯巴魯新車交車 3 年內免費救援還涵蓋送油等。理想、長城
上劃加載更多內容


最近熱門車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