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購買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會持續多久
海南購買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會持續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載貨營運汽車,包括郵政快遞及城市物流配送車輛的新車并在省內注冊登記,中重型車輛自注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 3 萬公里,每輛車可申領 3 萬元一次性運營服務補貼;輕型及以下車輛自注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 2 萬公里,每輛車可申領 1 萬元一次性運營服務補貼。
同時,對于新能源汽車充電也按照相關標準給予一次性充電費用補貼,且鼓勵各市縣、公共機構對新能源貨車通行、停靠等給予便利。
補貼對象為在海南省內購買且注冊登記為新能源汽車號牌的新車車輛所有人,個人和非個人所有人都包括。要符合補貼要求,還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車輛通過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等方式,可核算車輛里程和充電量;補貼資金發放前,車輛未過戶;車輛所有人未列入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企業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年度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等情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均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在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間且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期間。
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須為初次登記上牌車輛,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且補貼資金發放前未發生過戶行為;須為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的車輛,用于核算里程、核算充電量;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及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須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此外,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切實降低消費者綜合使用成本,2021 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綜合獎勵措施延續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限定獎勵總量。我省將按照新能源汽車購車價格分檔在充電、停車、通行、保險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獎勵。其中,購車價格在 10 萬元以下的每輛獎勵 6000 元,購車價格在 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含)的每輛獎勵 8000 元,購車價格在 20 萬元以上的每輛獎勵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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