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新規定下,哪些駕駛行為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駕照新規定下,以下駕駛行為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7 座以上汽車超員,超載 50%以上未達 100%,扣分從 6 分提高到 9 分。比如 7 座的 MPV 核載 7 人,載人 8 - 13 人(含司機和嬰兒)被查到,扣分從 6 分變為 9 分。
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違法停車,扣分從 6 分變成 9 分。
駕駛機動車時玩手機或接打電話妨礙他人安全行駛,扣分從 2 分變成 3 分。
在高速上超速,超速 10%不到 20%不扣分,但超速超過 20%不到 50%一次性扣 6 分,超速超過 50%以上一次性扣 12 分。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暫扣 3 個月駕駛證并處 300 元罰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暫扣 3 個月駕駛證并處 500 元罰款。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 20%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 30%,處 2000 元罰款。
機動車行駛時超過最高限定 50%,處 1000 元罰款并處吊銷駕駛證。
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車,處 500 元罰款并處 15 日拘留。
未取得或吊銷駕駛證駕車,處 15 日拘留并處 200 元罰款。
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一律收繳強制報廢,并處 1500 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相關證件,處 2000 元罰款。
倒車、逆行、過中央隔離帶、高速公路掉頭,記 12 分。
超速比限速高 50%、酒后駕車、事故后逃逸但不構成犯罪、不得懸掛偽造變造號牌等、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均記 12 分。
暫扣駕駛證后繼續駕駛、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未能按規定避開校車、闖紅燈,記 6 分。
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在高速公路匝道超車,記 3 分。
初期針對摩托車駕駛員,不戴安全帽、酒駕、不遵守紅綠燈和交通指示牌、違規轉向或超車、超載、無車牌、駕駛途中打電話(沒戴耳機)這 7 種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從今年開始,校車超速從扣 6 分上升為扣 12 分。
在高速路等非城市道路上超速超過 50%的駕駛員,直接吊銷駕駛執照。
跑長途司機連續駕駛超 4 小時休息短于 20 分鐘,扣 12 分。
替人消分和遮擋車牌等違規行為的扣分處罰也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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