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能源汽車補貼是否有年度總額限制?
江蘇新能源汽車補貼是有年度總額限制的。
比如在鎮(zhèn)江市,地方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扣除國家補貼后汽車售價的 60%。
在南京市,購買新能源車的補貼總額有限,按初審通過的先后順序先到先得,發(fā)完即止。
蘇州市的新能源汽車億元購車補貼也實行總額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江蘇省整體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規(guī)定,江蘇省地方財政(含省、市兩級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扣除國家補貼后汽車售價的 60%,其中省級財政補貼不超過扣除國家補貼后汽車售價的 30%,且市級補貼標準不得低于省級補貼標準。
具體到不同車型,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xù)駛里程不同分別補貼 1 萬、1.5 萬和 2 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貼 1 萬元,純電動客車按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和車長的不同最高補貼 15 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按車長的不同最高補貼 8 萬元。
此外,鎮(zhèn)江市提高了對經(jīng)省級認定的公共領域充電設施的補貼標準,單個充電站或充電樁群的補貼總額上限由上年的 50 萬元提高到 100 萬元。同時簡化了申報流程,縮短了申報時間,并加快了撥付進度,要求各轄區(qū)財政部門收到市財政預算指標單及撥付通知后,于 30 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位。
在南京市,6 月 6 日起開展購車和家電消費補貼活動,購買 20 萬元以下燃油車和新能源車均按照 1000 元/輛給予一次性補貼,購買 20 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按照 4000 元/輛給予一次性補貼,購買 20 萬元(含)以上新能源車按照 5000 元/輛給予一次性補貼。
蘇州市的冬季汽車消費節(jié)推出新能源汽車億元補貼政策,對在蘇州市參與活動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處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予以無門檻數(shù)字人民幣消費紅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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