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非故意逃逸認定標準
2024-09-06 07:50:03
作者:資訊小編
一般的交通事故發生之后,如果行為人要逃逸的話,這個會面臨從重處罰的,對于逃逸基本上都是屬于故意的,如果是非故意逃逸的話,如何進行認定?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非故意逃逸認定標準
不存在非故意的說法,只有不知情,如果是不知情的就必須證明否則會結合事故的程度,人員的傷亡等來考慮。
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標準,可以將以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對于交通事故逃逸一般情況不存在非故意的說法,只有不知情,如果是不知情的就必須證明否則會結合事故的程度,人員的傷亡等來考慮,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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