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肇事致死的事故 如何處理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事故
第一,如何處理致命事故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當事人應該如何處理相關事宜?《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向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為搶救受傷人員而改變現場時,應標明位置。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給予協助。
因此,如果司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或死亡,他必須報警(撥打報警電話122,急救電話120,999)以保護現場。如果事故發生地確實比較偏僻或者找不到電話報警,必須立即救治傷者,同時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對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和人員墜落位置進行標記。當事人可以用石塊、磚塊、石灰等物品在地面上做出明顯標記。
二、沒有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立即離開現場的,應當及時向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精神,制定了《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知》第二條規定:本通知所稱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圍內,由交通警察按照簡易程序處理或者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損壞或人員輕傷的交通事故,可由交通警察按照簡易程序處理。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仍能行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但有特殊情況不能自行協商。
以上是對“如何處理造成死亡的事故”、“如何處理不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等問題的回答。如果還不清楚,不妨找專業的律師事務所,或者請律師代理。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