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索賠的步驟
1.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交通部門的現場調查。交警部門審查現場勘查記錄后,應當要求當事人或者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字。為了檢查的目的,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有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救治結束或者確定損害結果后,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的,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的,填寫調解終止書,并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律師委托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般在事故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法院將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履行判決的義務人在判決或者調解書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義務人強制執行賠償義務。
二、交通事故索賠的步驟
交通事故發生后,保險索賠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交通事故專業律師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車險理賠程序:
(1)交通事故報案理賠后,應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同時,應將道路事故上報交通部門處理。對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樹或撞墻),應出具證明材料。
(二)事故發生的情況,同時對車輛受損情況,合理費用進行估算,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車主要求自行維修的,應當辦理自行維修手續。修理費用超過定損費用的,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對于第三者責任的索賠,保險公司也應當依法確定賠償金額,按照保險金額進行賠付。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支付被保險人與第三者私下協商的賠償金額。
(3)賠償規定的全部損失。
1.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后,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事故發生時實際價值的,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全損后,保險金額高于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值的,按照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4)支付規定的部分損失。
1.被保險車輛部分受損,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事故實際價值,部分損失均按實際修復費用賠償;車輛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實際價值的,按照事故發生時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的比例賠償修理費。
2.被保險車輛損失的最高賠償限額為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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