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被保物轉讓后保險責任的歸屬問題,新《保險法》明確規定,被保物轉讓,受讓人將承繼保險權利和義務。近期,北京地區已將這一法律條文落實在車輛保險責任轉讓上。
昨日,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表示,目前協會已制定“車險操作實務指引”加以規范車險市場。
對于過戶車輛,新車主將自動承繼原保單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不再需要到保險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不再對此保單具備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此前,由于投保車輛過戶導致保險責任無法落實的現象有望得到解決。
“指引”還指出,車輛轉讓的,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如果轉讓后承保車輛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保險公司自收到告知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依照合同約定增加保費或解除合同。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過戶之后新車主自然承繼車險責任,如果舊車主在賣車前不辦理退保手續,賣車后將不能向保險公司提出退保申請。賣車前車主需要了解相關內容,以免事后引發保險理賠糾紛。
“指引”還對承保環節如何履行說明義務、理賠環節如何明確告知客戶及辦理各種手續、賠款如何直接支付第三方等給出指導意見。如“指引”指出,在車險事故中,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損失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依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公司也可直接向受害第三者賠償;對于被保險人未向第三者賠償的,保險公司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指引”要求保險公司承擔對被保險人是否向第三者進行賠償的審查義務。
昨日,針對目前保險行業代理環節經常出現的騙保騙賠現象,北京保險行業協會還要求各財險公司與代理機構簽署補充協議(除了此前的代理協議外),確保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銷售車險時向投保人說明合同內容,對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進行明確說明,禁止代理機構擅自代投保人簽字或簽章等。
保險專家指出,北京地區80%以上的車險業務是通過代理渠道銷售的,因此,督促車險代理機構規范銷售對于保護車主合法權益至關重要。專家同時提醒車主,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如實告知、親筆簽名并填寫真實個人信息,以防代理機構違規騙保騙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