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監局昨天通報,上海將從2008年12月8日 (下周一)零時起,實施機動車輛保險“見費出單”管理制度。該制度將覆蓋全市所有經營車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和交強險、商業車險及其附加險等全部車險業務。
上海保監局指出,從2008年12月8日起的試運行階段,本市共有1500余個網點可以接受“見費出單”付費業務,它們是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設有“見費出單”專用POS機的保險中介網點、能夠受理“見費出單”業務的上海銀行對公業務網點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的營業網點。
隨著試運行的順利進行,將有更多銀行的網點對外接受付費。
所謂“見費出單”是指保險公司在全額收取車險保費和代收車船稅后向客戶出具保單和保費發票的過程。
據了解,上海的“見費出單”管理制度將在上海市機動車聯合信息平臺統一管理下完成,引入中國銀聯合作機制,實現結算銀行與平臺的對接,形成完整的“見費出單”應用系統。只有當上海市機動車聯合信息平臺實時確認保費到賬的情況下,各保險公司才能根據上海市機動車聯合信息平臺的指令生成正式保單和保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