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1日,李先生在金碧苑小區倒車時,與后面的車發生擦碰。李先生立即撥打深圳人保出險電話,保險公司很快來人勘察現場。經過責任認定,李先生須負全責。李先生對此沒有異議,他與被碰車主協商,同意雙方都去東風車4S店維修。
按以前的處理辦法,4S店可墊付修車款項,然后代理索賠,雙方均不需墊付修車款。簡單擦碰事故,幾乎每個車主都曾遇到,也差不多都是這樣處理的。
新年第二天,李先生來到東風香蜜湖4S店進行定損、修車。不料,4S店告知李先生,根據從2010年1月1日深圳開始執行的《關于加強機動車輛保險賠款支付管理的通知》,4S店將終止保險理賠業務中為車主墊付、索賠等服務,李先生不僅要自己先掏錢修自己的車,還要墊付被碰車輛的修車款,然后拿發票、雙方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等,由他向保險公司索賠。李先生認為:“磕磕碰碰是常事,大家都很忙,哪有時間自己跑索賠?這么做,保險公司是方便了,可買他們保險的眾多車主卻麻煩大了。”
車行不再代理車主車險理賠
今年元旦,深圳推出“賠款實名制”措施。根據新規定,保險公司車險理賠必須將賠款全部轉至被保險人同名賬戶,4S店、保險中介等機構將不再享受保險公司給予的“代理索賠”權。不能代車主索賠、賠款也不能打入保險中介的賬戶,意味著車行將全面終止保險理賠業務中為車主推出的一條龍服務。
記者致電深圳風神華瑞4S店,接待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已接到通知,從去年12月20日就停止代理車主索賠。深圳人保公司華強分營業部負責理賠的相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他們也接到通知正式停止代理。
據了解,因目前車險多數虧本,高賠付一直令保險公司頭痛,治理車險市場成為監管重點。深圳保險同業公會的余小姐接受采訪時稱,出臺此項措施,“只是回歸保險原來的模樣”。她說:“4S店、保險中介等機構代理索賠屬增值服務,確實方便了車主,但同時也存在較大的道德風險。如4S店變相擴大車主損失,車主不知道車險賠付到底發生了多少金額等。新政策將杜絕這些風險。”
“賠款實名制”就是確保賠款直接打入被保險人賬戶,減少中間環節,從源頭減少假案,杜絕“騙保”行為。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廣東其他地區從去年10月開始實行這項制度,短時間內,保費賠付急劇下降,保險公司的利益得到極大維護,證明此項政策對遏制騙保十分有效。
余小姐說:“新政策唯一讓車主感到不方便的是需要墊付修車款。”
墊付修車款令車主頭痛
“我墊付了修車款,保險公司多長時間能把錢賠給我?”
“如果出了重大事故需要數萬元修車,這也要車主墊付?如果車主沒這么多現金,難道還不能修車了?”
對車主的這些疑問,余小姐表示,根據中國保監會深圳監管局2009年12月8日頒布的《深圳關于加強機動車輛保險賠款支付管理的通知》,如果出現大額墊付情況,車主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保險公司將給予50%的預付。
余小姐說,車主索賠也有相對快些的辦法,即出險、定損后,修理開始,車主就可以要求4S店提前提供修車發票,這樣車主就可以邊修車邊向保險公司索賠;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可在數天甚至當天賠付轉賬給車主。
另外據記者了解,目前人保財險、平安財險都已推出理賠時限承諾,在“繳齊資料”的前提下,理賠金額不同,時限也有區別。例如,人保財險承諾2000元以下的車險賠款,材料齊全者可1日內付款,超出萬元10天賠付;平安財險推出“萬元以下純車險,3到5個工作日賠付結案”的服務承諾。
車主稱是“服務倒退”
墊付修車款讓李先生感到非常不方便。他說:“我的車險是在4S店買的,多年來出了事故都是4S店幫我維修,代我向保險公司索賠,我什么都不用管。這么方便的措施忽然間被取消,完全是站在保護保險公司的利益上制定的,忽略了顧客的感受,犧牲的是顧客的利益。”
不少業內人士也認為,4S店代理保險業務應是汽車售后市場發展成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防止騙保,保監部門可以從完善保險公司監管代理機構這個方面入手,而不應簡單一刀切,犧牲車主的利益。
深圳保險同業公會的余小姐認為,此項新政策實施,確實給車主造成“服務倒退”。她說:“4S店墊付修車款和代理索賠,這是大家的消費習慣,而我們的保險業實際上還沒有達到這樣的高水平。我們會逐步完善,目前只能先采取這項舉措。”
記者問:“為防止4S店變相擴大車主損失,導致車主不知道車險賠付到底發生了多少金額的騙保行為,可以要求4S店每次理賠前必須讓車主簽字,這完全可以做到。為什么一定要采取讓車主墊付修車款的辦法?”余小姐對此沒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