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進一步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高舉發展新質生產力和高質量發展。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
恰恰在經濟、文明發展的最前沿城市之一的深圳就有違背著環境保護、違背生態平衡的事情存在了許多年。
西堤臨時碼頭該不該存在?
在深圳市前海自貿區內的西堤臨時碼頭,筆者以公司客人的身份進入了園區。在進入園區的保安值守的門口,筆者一行人等被詳細盤問,似乎保安對生面孔格外警惕。好不容易進入園區,車輛沿著泥濘的小路向海邊開去,沿途有海螺水泥、正強、仕榮等多個企業裝貨區的標識。空氣中混雜著泥土、粉煤灰、粉塵和噴水裝置的噴灑,環境堪憂可見一斑。

據了解,這個所謂的“碼頭”,其名稱在地圖上并不存在。而實際中卻是一番忙碌的景象。雖然在地圖上顯示了一塊伸向海洋的陸地,但是并未標識“西堤臨時碼頭”。據了解,碼頭園區位于深圳寶安區福海街道新和社區蝦山涌北側,橫跨廣深沿江高速機場段。有資料顯示,該區域目前有幾十家企業在經營,為涉嫌非法或無證照成規模的臨時建材貨物裝卸點,主要經營沙石、水泥、粉煤灰、預拌混凝土、砂漿等建筑材料。對于運送、轉運建材的場所均未有對其揚塵進行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嚴重。
在寶安區福海街道辦公區見到了羅姓委員,他表示,這個碼頭確實存在安全隱患,也是違章建筑集散地,四大亂建非常嚴重。但園區里經營的大大小小三十余家企業,為深圳的基礎設施建設起到了一定作用。這個碼頭已經形成了近30年,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要是想直接取締是很難解決的。政府正在積極解決相關問題,比如合法化、騰退等。與企業之間協商,愿意騰退搬離的企業給予一定補償。另外,有一部分區域與寶安機場較為接近,影響航班起降,已經被批準改建稱機場的貨運區域。
法律專家指出,《深圳經濟特區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劃定為嚴格保護的海岸線,除國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禁止圍填海、開采海砂、設置排污口等損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的活動。第十九條嚴格限制建設項目占用自然岸線。確需占用自然岸線的建設項目,應當嚴格依照國家規定和本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論證和審批,并按照占補平衡原則,對自然岸線進行整治修復,保持岸線的形態特征和生態功能。
據業內人士分析,該涉海企業無《海域使用權證書》,屬于非法侵占國家海資源和非法用海。該區域涉海企業沒有經依法批準,沒有遵循港口建設程序,無港口經營許可證,多為臨時搭建。按《港口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從事港口經營,應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取得港口經營許可;依《港口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港口經營包括碼頭和其他港口設施的經營,在港區內從事貨物的裝卸、駁運、倉儲的經營和港口拖輪經營等。未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從事碼頭經營的行為,應當依據《港口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經營,沒收違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國家優先將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極敏感脆弱的海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或者從事影響海洋環境的建設活動,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科學合理布局,嚴格遵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不得造成海洋生態環境的損害。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保護和科學合理地使用海域。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態保護紅線內人為活動的監督管理,定期評估保護成效。第十九條國家加強海洋環境質量管控,推進海域綜合治理,嚴格海域排污許可管理,提升重點海域海洋環境質量。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不是兒戲”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乎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
但是,在該區域看到,各類設施亂搭亂建,電線亂拉亂接,存在嚴重的安全和消防事故隱患。沒有完善的船舶停靠輔助設施,助航導航設備缺失,船舶停靠施較簡陋、秩序混亂,難以保證船舶停靠安全,安全事故多發,未達碼頭安全作業標準,安全作業條件明顯不足,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難落實。該類企業安全作業條件明顯不足,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各類異常事件、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到城市形象,擾亂企業經營秩序和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不難看出,各企業設施簡陋、設備陳舊,未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要求;未具備接收船舶污染物的能力;未對企業產生的生活和工業污水進行合規處置;未具備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應急處置能力;貨物裝卸、運輸過程中未嚴格按要求采取有效的揚塵管控措施,嚴重污染生態環境;設備密閉不嚴,粉塵對員工的危害程度較高。





據了解,防治污染的設施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做到建設。部分企業存在雨水、生活污水、工業污水直排入海,污染近岸海域,該區域近岸海洋水質渾濁,近灘呈深黑色,具附近居民反映周邊釣的魚也無法食用。涉海從事非法港口經營活動企業不具備接收船舶污染物的能力,不具備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應急處置能力。經營場所臟亂差,進出碼頭的道路積泥多,每次提貨回來都要洗車。可見,對于如此嚴重污染城市環境,破壞海洋環境,損害城市形象的企業,政府應予以關停,并開展生態修復。
寶安區相關負責人一位二級調研員告訴,這個事情被關注了很久。政府正在積極尋求解決。
而筆者積極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系,想進行相關了解。截至發稿,環保部門并未正面回應。
交通站路穿行高速危害頗大
在現場看到,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機場段橫穿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西堤臨時碼頭,高速橋底違規停放大型車輛、機械等(附現場照片),如高速高架橋墩沒有進行特別防護,長時間停放有可能引起橋墩偏移,大型車輛進出時如發生交通意外,則可能碰撞到橋墩,損害橋墩安全,從而危及到沿江高速的橋梁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此間筆者采訪的法律人士稱,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運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屬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


擾亂環境秩序 涉嫌經營違法
根據 2024 年 10 月 10 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信息:“經濟特區、國家創新型城市、現代海洋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這是國務院日前批復的《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明確的深圳城市性質。“全國性經濟中心、全國先進制造業基地、對外開放門戶、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地”,這是《總體規劃》明確的深圳核心功能定位。
然而,據2020年3月14日《羊城晚報》報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深圳海洋執法部門在打擊各類涉海違法行為,遏制海上走私凍品,嚴防來自境外疫區動物凍品引發的疫情輸入中,發現并抓獲寶安區福海街道煜碩碼頭有走私境外凍品的行為。這是在經濟建設高質量發展中決不能容忍的。
上述《總體規劃》明確深圳各階段的目標愿景為:到202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創意之都和全民共享的和美宜居幸福家園,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2050年,將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于世界先進城市之林,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桿城市。
深圳為經濟特區、全國示范區、其前海為深港合作區,做為法治治理的前沿城市,存續如此長時間的違建亂建、違法侵占海洋資源、違規經營等現象,值得深思!(文/何正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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