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2月9日晚間,杭州龍井路南坡發生一起非機動車和野生動物的碰撞事故。一男子騎行自行車的過程中撞擊到一頭黃麂,車輛摔到一邊,男子斷了兩個骨頭;被撞的是一頭成年母黃麂,也有一定程度的傷勢。
目前受傷的黃麂已被野生動物救治部門帶走醫治,具體情況不明。
受傷男子問題也不大,但需要做手術。

發生事故的路段是杭州龍井路南坡,其南坡和北坡是有名的騎行路段;因其陡坡多且彎道急,路面狹窄且車流量較大,如操作不當是很容易引發險情的。在這一個案例中,有網友質疑該男子騎行的速度;該路段具體顯示目前并未確認;但如果該路段有非機動車道的話,其是否存在超速情況實際不難確認。
因為非機動車道的限速是15km/h,如果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的話,非機動車應當在道路右側行駛,速度也是不可以超過15km/h的。所以判斷其是否超速并不難,類似的競技用自行車騎手普遍存在超速情況,有些騎手還會占用機動車道行駛,這一現象是值得關注的,該案例也值得所有自行車騎行愛好者引以為戒。

情況分析:如無交通違法行為撞擊野生動物致傷亡,無需承擔后果且能獲得賠償如有交通違法行為撞擊野生動物致傷亡,其需要承擔后果和相應責任
野生動物屬于國家所有,如果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碰撞到野生動物,并造成其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理論上是需要由相關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即便是碰撞到“三有”保護動物也不例外,類似的案例有參考。在上述案例中,如果騎車男子沒有交通違法行為,則可以向相關機構或地方政府申請車輛維修費用和醫療費用的賠償;至于被撞野生動物的結果,其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如被撞野生動物死亡也只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

反之,如果存在交通違法行為且為主觀過錯的話,騎車男子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如上所述,野生動物看似沒有主人實際屬于國家,由相關部門負責;那么撞傷了野生動物則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責任,比如承擔被撞黃麂的治療費用。如果是撞死了一般的“三無”野生動物,基本是不會要求賠償的,但依然要由交通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適當的行政處罰。
一般情況下不會承擔刑事責任,哪怕碰撞到的黃麂。

黃麂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究其原因是騎車或開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可能是主觀交通違法行為,但并不算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所以大概率不會被追究。但如果并非野生動物突然沖出等不可預知情況導致的碰撞,比如開車或騎車故意碰撞,那就涉嫌違反這條罪名了;在沒有正當理由的前提下,故意碰撞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最高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駕駛車輛的時候還是要注意各種細節,在生態環境較好的野生動物保護區域里,開車要注意觀察兩側路況和標牌。
就算碰撞到野生動物且無需擔責,這些動物畢竟也是一條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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