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駕駛證申請人身份證明的補充說明有哪些
2025-01-02 00:00:06
作者:資訊小編
合肥駕駛證申請人身份證明的補充說明有如下:
1、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暫住證要求:①暫住證需有編號;②暫住證地址要精確到安徽省合肥市xx區xx路xx號;③暫住證公章需壓在照片上;④暫住證需上網);
2、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證明;
3、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4、臺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個月以上的公安機關核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5、華僑的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6、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三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7、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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