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車主不再續繳路橋費怎么辦理
2025-01-02 17:20:05
作者:資訊小編
車主每年必須于12月31日前續繳下一年度的年費。若不再續繳,須在1月31日前至辦理網點辦理相關的銷戶、銷卡手續。超過上述期限,未及時續費或未辦理銷卡、銷戶,以后重新選擇年費繳納方式的,須按欠補征通行欠費后,繳納本年度剩余月份和下一年度年費。
車主辦理銷戶、銷卡手續后,由乙方拆除并收回電子標簽,車輛改從收費站欠費道通行,禁止從年費專用道通過。
車主不再續繳年費,且未辦理銷戶、銷卡手續,仍從年費專用車道通行的,一經發現后,車主須自其所繳年費歸屬期結束的欠日起按《福建省車輛通行費征收標準》以每日通行3趟計算向乙方補繳車輛通行欠費。若車主有逃費、沖關行為的,取消其辦理年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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