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客運罰款嗎
2025-01-09 11:18:03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如果沒有金錢交易行為或不能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不能算非法營運。
非法客運若干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市客運市場秩序,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行為,保障乘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禁止利用未取得營業性客運證件的汽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
禁止利用摩托車、三輪車、電力助動車等車輛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
第三條除客運出租汽車外,禁止對其他汽車噴涂客運出租汽車專用車身顏色、安裝客運出租汽車專用營運標識和設施。
第四條對違反本規定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市地方性法規的有關規定,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扣押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車輛并予以處罰;對從事非法客運活動再次被查獲且存在安全隱患的,依法定程序沒收用于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車輛。對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駕駛人,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暫扣其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至六個月;對有依法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違反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道路檢查,收集有關證據后,將案件材料移送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第三條規定假冒客運出租汽車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其車輛和專用營運標識、設施,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凌秀芳)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