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30違章代碼是什么意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47號)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違法代碼又稱“交通違法代碼”、“交通違章代碼”,是公安部針對機動車、行人通行時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制定的編碼規定。通過查詢新的交通違章代碼,可以快速查找到駕駛員的具體違章行為,加快對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
交通違章代碼由四位數字組成,按照交通法中通行的原則進行分類。從左到右的順序是一個行為分類代碼,一個評分分類代碼,最后兩位是數字順序代碼。碼表中共有337種交通違法行為,其中機動車175種,非機動車55種,行人和乘客30種,高速公路28種,其他法規49種。
第一位:行為分類代碼,表示道路交通法中的分類代碼;
第二位:記分分類代碼,表示交通違法記分的分類代碼;
第三位和第四位:順序碼,表示出現在同一行為分類中的行為的順序碼。例如:130——“1”表示機動車行為,第二個數字“3”表示將扣3分,最后一個“03”表示扣3分類別中的第三種行為。
以下代碼被歸類為行為,并描述了違規行為:
答:
a:前綴“1”表示機動車通行,如“1003”。
b:以字頭2開頭的非機動車交通就像2002年。
c:以前綴3開頭的表示行人和乘客通行,比如3030。
d:以前綴4開頭的表示高速公路交通,如4002。
e:前綴5表示其他法規,如5005。
f:前綴7開頭的省區市實施細則如下:7008。
g:各市(區、自治州、盟)以前綴8開頭的地方性法規如下: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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