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拼車什么意思
但是,我們不得不提醒身邊的朋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我們該怎么辦呢?
成都市民楊女士因與朋友自駕游被追責數百萬。
“現在車主的風險真的很大,以后不敢讓別人搭車了。” “以后讓別人搭車,要提前簽訂書面協議,免得麻煩。”……像楊女士一樣,越來越多的車主遇到了因好心讓車而引發的法律糾紛朋友搭便車。很多車主都覺得現在的情況越來越尷尬了。
本著好意去接朋友,卻因為一場車禍,讓我乃至全家人都陷入了被動。各方的不滿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從整個事情來看,當事人的委屈和隨之而來的嚴重后果,絕非偶然之禍。他至少應該在兩個方面對此負責。首先,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因為他個人違規操作。
其次,他的搭車好意從一開始就隱含著巨大的法律風險。他現在承擔的后果不僅僅是為自己的違規行為買單,還要依法承擔責任。
如何規避風險應該是我們從這次事件中應該吸取的最大教訓。
不過要看到,這件事的重點不在于是否好心拼車,沒有人愿意直截了當地拒絕朋友,要求小心駕駛也只能是一種善意的提醒,最重要的是如何建立風險分擔機制。
應該說,沒有人愿意發生這樣的事故,無論是責任在楊女士,還是在承受痛苦的朋友。
變故發生后,傷者家屬的說法雖然有法可依,但明顯冷酷無情幾分。
責任在法律上是可以明確界定的,但回到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一個過渡地帶,應該是溫暖的。正如英美侵權法中有一個“自愿承擔風險”的原則,即乘客在選擇免費乘車時,應對機動車發生的各種事故有清楚的認識。由于他們知道危險并自愿面對危險,因此不能就這種行為造成的損害提出賠償要求。
這可以成為一種法律義務,也應該成為社會的共識。
因此,風險分擔機制的建立,確實可以通過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來實現,但更重要的是,希望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種契約精神。這種契約精神不是白紙黑字。實現,但每個人都可以基于信任、友善和合作的精神建立公共秩序和風險共擔的良好習慣。
這種公序良俗的存在,不僅是為了實現風險分擔,更重要的是可以營造溫馨、人性化的社會環境。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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