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酒駕暫扣6個月后沒去拿會怎么樣?
2025-05-06 11:16:03
作者:資訊小編
法律分析:后駕駛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已經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無正當理由超過15天未接受罰款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后駕駛證暫扣六個月之后不去處理,會有滯納金,不加扣分數。自收到罰單后15日內,必須完成罰款的繳納,若是逾期未繳納罰款,從16日開始以百分之三計算滯納金。根據規定,最終的滯納金不會超過罰金總額。
法律分析:酒駕暫扣六個月駕駛證期間不能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開車的罰款200元—2000元。駕駛人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屬于無證駕駛證的情形,無證駕駛機動車,情形非常嚴重。
如果超過一年了,你再去取駕駛證的話,會讓你增加考試科目三。到第三年仍然沒有去取的話會把你的駕駛證直接吊銷。現在有成績單。到交警隊直接辦理一個消分手續駕駛證就還給你了,同時駕駛證也恢復了正常使用。
而當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或者等于80mg就判定為醉駕了。酒駕屬于違法行為,而醉駕是犯罪行為。醉酒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罰款,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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