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追尾機動車怎么劃分責任
2023-11-27 20:20:08
作者:蔡金盛
電動三輪車追尾機動車如何劃分責任
1、電動三輪車追尾機動車的責任劃分與具體情況相關:
(1)后車撞擊行駛中的前車造成追尾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未開啟尾燈,前車承擔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主要責任;
(3)前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前車承擔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主要責任;
(4)前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后,造成追尾事故,后車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時,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的賠償責任按照以下規定承擔: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賠償責任不超過百分之十。
對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何進行:
1、交通部門進行現場勘查;
2、交通部門負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4、對于不滿意調解結果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院進行審理并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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