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左轉彎沒走完變紅燈了
2025-06-18 17:28:01
作者:資訊小編
在左轉時如果在到一半還沒有走完,由原來的綠燈變為紅燈了,這種情況不屬于闖紅燈。因為在綠燈時已經越過了停止線,這時候是不會被電子眼這時候需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左轉,而且有優先通過權。
1、如果是在綠燈的時候通過了停止線,但是當車輛到待轉區時變為紅燈,這時在停止線內停車是合法的,不算闖紅燈也不算違章停車,更不會被扣分罰款。
2、如果是在黃燈或者紅燈越過停止線,行駛到待轉區才停車,這個時候屬于違規停車,還有可能會被處罰為闖紅燈。
3、在綠燈進入待轉區后變為紅燈,最正確的做法是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繼續行駛,是不會被當做闖紅燈的。如果在待轉區停車,有些道路還可能會影響其他道路的車輛通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堵塞。
一、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二、黃燈亮起時,以下三種情況不視為闖黃燈,不予處罰
1、黃燈亮起時,在停止線前,剎車停住;
2、黃燈亮起時,車身壓住或越過停止線,但只要停剎車,就不視為闖紅燈;
3、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部分已越線可直接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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