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2023年4月1日扣分細則
駕駛證
扣分新規到底是怎樣的呢?
4月1日駕駛證扣分新規:
1、扣12分的情況,飲
酒駕
駛機動車輛;駕駛車輛導致他人輕傷或死亡,事故后逃逸,沒有構成犯罪的情況;使用偽造、變造的車牌號、駕駛證或行駛證的情況。駕駛校車或客運汽車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以上或駕駛其他載客車輛超過核定人數100%的情況;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有
逆行
或倒車的情況。
2、扣9分的情況,駕駛7座以上的載客車輛超過核定載客人數50%,但不到100%的情況;駕駛校車或中型的載客或載貨車輛,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情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路上面違規停車;未按規定
車牌號或故意遮擋車牌號;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連續駕駛中型的載客貨車或危險物品車輛超過4個小時沒有停車休息或停車時間少于20分鐘的情況。
3、扣6分的情況,駕駛校車,客運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貨架時,其他載客車輛超過核定人數50%未達100%的情況;駕駛載貨車輛,貨物重量超過允許總質量的50%以上;駕駛裝有危險物品的車輛未按指定時間和路線、速度行駛的情況;不按交通信號指示燈通行;被暫扣
駕照
期間駕駛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導致他人輕微傷或財產損失事故后逃逸,沒有構成犯罪的。
4、扣3分的情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沒有按規定行駛車輛;借道超車或占用對面車道的;駕駛車輛過程中撥打或接聽電話;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牌號的;道路上車輛發生事故,沒有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警告標志的;高速路上低速行駛的。
5、扣1分的情況,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違反禁止標志的;駕駛的載貨車輛長度、寬度、高度超規定的;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擅自變更已經登記的車輛結構的;在道路上行駛沒有進安全帶的;騎摩托車不帶頭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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