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分道限速與分車型限速的區別:
在高速公路上,車道的行駛速度是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規定的。一般來說,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對于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高速公路,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