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示車輛和行人注意,霧天必須開啟哪個燈?
2024-05-08 12:08:52
作者:資訊小編
在霧天行駛時,為了提醒其他車輛和行人注意,必須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并且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在行車規程中,能見度低時應按照相關法規駕駛機動車。當能見度小于200米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除了開啟上述燈光外,還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當能見度小于50米時,同樣需要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在能見度較低的情況下,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會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和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請務必遵守這些規定,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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