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四小時未停車休息的扣幾分
2024-05-22 14:19:24
作者:資訊小編
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四小時未停車休息的扣3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將面臨駕駛證扣9分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七款規定: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一次記9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款規定:連續駕駛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一次記3分。
疲勞駕駛的危害性主要是在疲勞后繼續駕駛車輛,會感到困倦瞌睡,四肢無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斷力下降,甚至出現精神恍惚或瞬間記憶消失,操作停頓或修正時間不當等不安全行為,從而極易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所以當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需要休息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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