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進京新規定是什么
外地車進京有一系列新規定。
對于外埠號牌載客汽車,工作日早晚高峰 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 時,禁止在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 9 時至 17 時,需遵守本市尾號限行規定,限行尾號與北京號牌車輛相同,限行范圍為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
長安街及延長線新興橋至國貿橋之間路段、廣場東側路、廣場西側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長街、南長街、人大會堂西路、正義路、臺基廠大街,每天 6 時至 22 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二環路主路全線,每天 6 時至 22 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
駕駛外埠號牌的載客汽車,由北向南或由南向北橫穿長安街及延長線,不違反限行規定,但在限行時段內不能左轉或右轉進入長安街行駛。外埠號牌載客汽車的限行規定只針對二環主路,二環輔路及其跨線橋橋下路段不在限行范圍,避開工作日早晚高峰及尾號限行時段,可在二環輔路正常通行。
對于外埠號牌載貨汽車,每天 6 點到 24 點,不能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辦理了進京通行證,每天 0 點到 6 點可以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
長安街、人民大會堂南側路、西側路、廣場東、西側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長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臺基廠路、中關村南路、科學院南路、三里河路、萬壽路、朱各莊路等道路,全天 24 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處 100 元罰款并記 3 分。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 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 時在五環路以內道路行駛,處 100 元罰款并記 3 分;平峰期間違反尾號限行規定,處 100 元罰款。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貨汽車,6 時至 24 時在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處 100 元罰款并記 3 分。對本市載貨汽車、黃標車、以及外省、區、市黃標車,違反規定進入禁限區域行駛,處 100 元罰款并記 3 分。
另外,外地車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內道路行駛應辦理進京通行證。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范圍道路行駛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每次有效期最長 7 天,載客汽車每年每車最多辦理 12 次,其它車輛不限制辦理次數。不進入上述區域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外)”,每次有效期 7 天,不限制辦理次數。違規停放將扣減“進京證”辦理天數。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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