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25年報廢有新規嗎?
摩托車沒有 25 年報廢的規定。摩托車報廢年限為 13 年,其中正三輪摩托車使用 12 年,其他摩托車使用 13 年。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比如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 6 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 10 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 11 年。
輕便二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的報廢年限為 12 到 13 年,行駛里程達到 10 萬公里時需要報廢。
摩托車報廢的流程是,駕駛人攜帶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車牌號到車輛管理所填寫相應的報廢申請表,經批準后,由車管所發出報廢通知單,駕駛人把通知給回收公司,回收后回收公司將相關回收證明返還給駕駛人,然后駕駛人拿著回收證書到車輛管理處登記。市區車輛可交付轄區內指定的回收單位進行回收,回收單位出具的回收證書可向市車管所申請,車輛回收前,駕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須抄送備查,最好向車輛管理處提交一份回收證明的復印件。
另外,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 2 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如今摩托車報廢標準更科學,比如車輛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燃油消耗量超過國家相應排量要求的 20%、維修后無法達到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要求等,只有滿足這些條件,摩托車才會被報廢。這次摩托車報廢年限的調整,延長了摩托車的壽命,是對摩友權益的重視,也推動了摩托車行業的轉型升級。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