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才算逃逸?
2024-12-06 14:51:27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怎么才算逃逸?
首先,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這就算逃逸。
其次,當事人覺得自己沒事故責任就駕車駛離現場,也算逃逸。
還有,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這是逃逸。
當事人把傷者送到醫院,沒報案還無故離開醫院,或者給傷者或家屬留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這都算逃逸。
接受調查期間逃匿,同樣是逃逸。
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這也是逃逸。
經協商沒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當事人未留下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這毫無疑問是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主要得承擔行政、民事責任。行政上,會被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沒構成犯罪的,還得交 200 到 2000 的罰款。民事上,逃逸當事人得承擔事故全部賠償責任。
總之,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定義,是行為人明知或可能知道發生交通事故,有能力保護現場、報告公安機關,卻不履行救助被害人義務并逃離現場,本質就是為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法定義務。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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