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如何賠付報廢車輛
車輛報廢后,保險公司賠付的關鍵在于確定車輛報廢之前的實際價值。計算方式是在新車購置價基礎上減去折舊金額,折舊計算公式為事故發生時距離車輛初次登記日期之間的月份數乘以折舊率再乘以新車購置價。小轎車折舊率每個月 0.6%,大貨車每個月 1.1%。
賠付流程如下:先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汽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登記受理崗申請后,對達到報廢使用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報廢年限但因交通事故需報廢的車輛,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報廢標準的,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車主拿著《通知書》可選擇一家合格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然后拿《變更表》《XX 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上報審批,辦理車輛報廢登記。之后拿著材料去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準備的材料包括保險單證、行駛證、駕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保險單、車輛牌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故車輛證明材料、汽車報廢通知單。
保險公司按照國家法定的賠損率算理賠金額,車損險保額通常按年 6%折舊計算,折舊年限根據行駛證初次登記算。如果車輛損傷達到報廢標準,即維修費用與車輛實際價值相同或更高,保險公司會按車輛報廢保險理賠。但車主自己認為車報廢不行,得看評估部門結果。
保險公司在出險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賠償和給付兩種方式。財產保險是賠償,補償實際損失,最多與受損財產價值相當。人身保險是給付,因生命和身體不能用金錢衡量。
事故車輛報廢有兩個標準: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車輛報廢交強險可退,條件有報廢、停駛、丟失等。保險公司處理報廢車輛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與車主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將車輛殘值出售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再轉售;二是找收殘值的人與車主簽訂協議,收殘值的人支付費用,剩余部分由保險公司承擔。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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