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霧天行駛應該開什么燈
雨天霧天行駛時,應該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若雨霧極大還需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而遠光燈則不宜開啟。雨天和霧天的低能見度環境,會嚴重影響駕駛視線。霧燈的光波穿透力強,能在惡劣天氣中更好地被其他車輛察覺;近光燈可照亮前方一定范圍;示廓燈則明確車輛輪廓;危險報警閃光燈能在極端情況下起到警示作用。如此,才能保障行車安全。
具體來說,霧燈分為前霧燈和后霧燈。前霧燈的作用是在前方路況不明時改善照明,其特殊的光線能夠穿透雨霧,提醒對面的駕駛員注意來車;后霧燈則是讓車輛后面的車輛在能見度低的環境中更容易發現目標,增強車輛后方的可視性。當下大雨導致視線模糊,或者大霧天氣使視線嚴重受限,特別是在能見度低于30米的情況下,霧燈強大的警示作用就凸顯出來了。
開啟霧燈的方法通常是在方向盤下方找到燈光操作桿,仔細尋找上面霧燈的標識,通過旋轉操作桿,將其對準前霧燈或后霧燈的標識就可以開啟。而且不管是什么類型的霧燈開關,大多都會設置在方向盤左側區域,操作圈樣式的開關比較常見且好用。
近光燈能提供較為柔和且適度的照明,照亮車輛前方一定距離的道路,讓駕駛員能看清前方的路況。在雨天和霧天,它可以避免強光反射對自己和其他駕駛員視線的干擾。
示廓燈也叫示寬燈,它能夠清晰地勾勒出車輛的輪廓,讓其他車輛和行人在遠距離就能判斷出車輛的大小和位置。
至于危險報警閃光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雙閃燈,在雨霧極大、能見度極低的極端情況下,開啟它能起到更強的警示作用,讓周圍的交通參與者更加注意到車輛的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到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不同的能見度情況對應著不同的燈光開啟要求。能見度小于200米時,要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除上述燈光外還需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能見度小于50米時,所有燈光都要開啟。
總之,在雨天霧天行車,正確合理地使用燈光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措施。每一種燈光都有其獨特的作用,相互配合,才能在低能見度的惡劣環境中,讓自己的車輛盡可能清晰地被他人察覺,同時也為自己提供良好的視線,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確保行車的安全與順暢 。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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