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通過《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
2019-02-01 17:08:31
作者:王曉莉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近日,《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下稱“管理辦法”)獲得通過。此前《管理辦法》經過多次討論和修改,如今終于獲得通過,機動車報廢回收意味著在經歷18年之后終于有了標準,而更重要的是將促進汽車消費。
與老版“管理辦法”相比,最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在準入門檻、五大總成再制造解禁、回收價格解禁等方面做出修訂。具體來看,《管理辦法》有四個亮點:一是“五大總成”再制造解禁;二是完善進入退出機制,取消總量控制;三是不再按照報廢金屬價格回收,按照市場定價;四是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事后事中監管。
“五大總成”是指汽車的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后橋和車架。老版“管理辦法”當中規定報廢包括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后橋和車架在內汽車五大總成只能作為廢金屬交售給鋼鐵企業用作冶煉原料,不允許“五大總成再制造”,但新版“管理辦法”這一規定得到解禁。“五大總成”再制造后,回收企業的收入將大幅增加。
《管理辦法》不再設立總量控制,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申請成為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當然,《管理辦法》對于申請企業也提出了很多要求: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存儲、拆解場地和拆解設備、設施;有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廢棄物存儲和處理設備、設施;有與報廢汽車拆解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拆解操作規范。
另外在新版“管理辦法”當中,報廢車輛不再按照報廢金屬價格回收,可以按照市場價格進行交易,有利于提高汽車報廢回收企業回收價格,從而提升消費者進行汽車報廢的意愿,盤活整個汽車報廢市場。綜上,以往困擾我國機動車回收企業的四大難題就有了破解之道。(文:太平洋汽車網 王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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