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年多的醞釀以及近一年的征求意見之后,《汽車貿易政策》 終于在8月10日正式施行。
“《政策》里有五項條款對消費者有明顯利好,特別是第13條更能免除消費者購車的后顧之憂。”中汽協會市場貿易委員會秘書長張伯順表示。但也有不少專家對此持保留意見,認為《政策》只是為汽車貿易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方向,對具體法則、操作原則、條件等詳細情況并未做詳細說明。
實施細則缺位 汽車退市多遺恨
相關專家學者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在采訪時均表示,“重進入輕退出”是我現行汽車政策的短板之一。
在新出爐的《汽車貿易政策》中,只有第13條與退市有關:汽車供應商有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停產車型,并采取積極措施在合理期限內保證配件供應。第15條也提到,汽車供應商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向消費者的承諾,承擔汽車質量保證義務,提供售后服務。但其執行力到底如何仍然讓人留有疑問。上海智策車業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鐘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這只是一個產業指導意見,有些規定不具備強制執行能力,所以它的象征意義遠遠高于現實意義。
在國家發改委去年6月出臺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等,都只關注了準入機制,而輕視了退出問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有只是提出:對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汽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改裝車生產企業)實行特別公示,該類企業不得轉讓生產資格,破產汽車生產企業同時取消公告名錄;對生產企業及產品實行動態管理,凡不符合規定的企業或產品,撤消其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名錄。
作別“井噴”時代之后,個別企業的突然退市和一些車型的相繼停產已經給消費者留下的心理創傷。今年3月23日,進入汽車業僅16個月的奧克斯集團宣布退出汽車領域,其幾千輛
SUV的售后服務糾紛至今仍未塵埃落定。車主馬先生告訴本報記者,由于法規政策沒有明確的可操作的相關規定,汽車在退市后往往出現售后服務無人負責,“三包”義務成了空話,而一些零配件也是短缺,“我們的權益受到損害時也不能依法獲得補償。”
對于消費者來說,汽車是一種價值相對較高的耐用消費品,對于日常維護和零部件更換的要求也比較高。而在市場競爭條件下,企業的轉產、變更,甚至消亡都可能發生,企業無論是退出汽車市場還是停止某款車型的生產,都是市場經濟中的正常現象。但是如何做好退市后相關汽車配件的供應,繼續履行汽車“三包”服務等權益保障義務,卻是企業必須面對的問題。
大連市消協秘書長張玉超就曾經呼吁說,消費者的權益應該要靠制度來保障。汽車消費是一項特殊的商品消費,它不僅關系車主的財產和生命安全,也關系著整個社會群體的生命安全,如果處理不當也極易成為社會不安定、不和諧的誘因。目前國家雖在《汽車貿易政策》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以及汽車“三包”草案中,都對汽車退市后的服務提出了一些解決意見,但力度、深度和可操作性都不夠。他認為,汽車退市后還需要靠一系列配套的政策來保障車主的權益,要靠制度安排防范和應對問題的發生,應該出臺一系列這方面的產業政策和保障措施,這些政策要能保證在企業退市前就有了解決問題的措施。與此同時,這也要求企業必須承擔起售后服務、配件供應、損害賠償等法定和約定責任。
讓制度成為正當權益“保護傘”
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負責人表示,我國汽車消費市場已由潛在的需求變成現實的市場:2004年我國汽車產銷量突破500萬輛,已成為世界第三大汽車市場,私人汽車保有量占總保有量的55.3%。然而隨著中國汽車消費需求快速增長,不健全的汽車貿易法律法規已不能適應新的形勢要求。為此,根據汽車貿易的特點,借鑒國際成熟的經驗,及時制定和實施符合中國國情及WTO規則的貿易政策和法規,盡快規范汽車市場秩序十分必要。
一個令人稍感欣慰的消息是,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負責人8月23日曾透露,商務部正在制定和完善相關管理辦法與配套文件,以確保《汽車貿易政策》得以順利貫徹和實施,比如已經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即將出臺的《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正在制定和完善的汽車配件流通、汽車報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標準。
日前,在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主辦的汽車“三包”研討會上有消息透露說,“三包”規定有望在年內出臺,目前該規定正進入第三稿修改階段。在該草案中規定,“制造商應當保證汽車產品停產后5年內繼續提供修理零部件”。但是短短的5年期限,目前肯定無法令消費者滿意,屬于大宗耐用品的汽車,報廢期通常為10年,只保證5年之內的零部件供應顯然不足。
有觀點認為,政策制定者不可能制定出面面俱到的完美產業政策,因此這就需要人們對汽車產業政策有個理性的理解,既不能因產業政策的局限性而否定其必要性,也不能把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擔僅僅維系在汽車產業政策上,政策不可能對所有問題“一網打盡”。中國汽車行業的發展畢竟正在不斷進步,而與此相配套的產業政策的完善也正在循序漸進,在這動態的發展過程中不斷進行“亡羊補牢”。
為此,有專家建議,能否像國外的退出保障制度一樣,在發放“準入證”時按比例向企業提取一定的保障金,以作為善后處理的專用資金。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處長李振成有曾提出,作為高附加值的汽車行業,每年應按產值比例上交一定的風險保證金,以保證其破產或退市后,消費者依然可以享受到完善的售后服務。
有關資料顯示,北美或者歐洲等成熟汽車市場上的汽車退市模式也可為我國提供借鑒:當一個品牌已經進入成熟階段時,企業就會未雨綢繆,一般會提前研究品牌退市的過渡措施,提前為售后服務市場作好準備,然后市場方面就可以事先作出良性的銜接與過渡,以便汽車品牌平穩退市。企業為了保護好客戶群,加強顧客的忠誠度,在退市時會尋找好可以替代的產品品牌。對于徹底退市的產品,企業一般會通過并購模式找到后續廠家來延續對停產車型和品牌的售后服務。此外,國外企業還非常重視妥善處理與
經銷商之間的利益關系,努力做到廠家、經銷商、消費者三者利益緊密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