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新手上路”牌最高罰百元 昨天,記者從深圳市交警局通報會上獲悉,從4月1日起,深圳將24小時開通“122”違章舉報熱線電話,專項整治新手(一般規定駕齡未超過3年者)的交通違章行為。據悉,車內懸掛“新手上路”等提示標語的駕駛者將被罰款最高至100元。 據深圳市交警局負責人介紹,深圳市早就出臺相關條例規范此類情形!渡钲谑薪洕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規定:“在機動車駕駛室及前擋風玻璃范圍內懸掛、放置、張貼各種標牌或者其他物品影響操作、妨礙駕駛視線的,處警告或者100元罰款! 新手懸掛提示標志的現象包含很大隱性問題:一是在主干道低速行駛,二是影響司機自身的駕駛視線,三是影響其他車手視線和情緒,實屬擾民之列。 
■觀點交鋒 貼“新手上路”罰款,情理不妥 警方所引條例,指的是“機動車駕駛室及前擋風玻璃范圍內”,在車后貼字顯然并未被禁止,如果據此做處罰依據,顯然有違規擴大適用范圍之嫌!霸谥鞲傻郎系退傩旭偂焙蛷堎N“新手”字跡之間有必然的因果邏輯嗎?“新手”一定就必然會在主干道上慢行,慢行的肯定不會是老手?即便如此,“不按照規定車道速度行駛”本身就是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針對這個處罰就是了,有必要和特定的駕駛員、車輛形象聯系起來并施以懲罰嗎?至于影響“自身駕駛視線”的推斷,也同樣缺乏說服力,且不說裝有后擋風玻璃的乘用車后排乘員本身也會妨礙司機的車內后視線,實際上很多車輛本身就沒有設計后擋風玻璃而是完全封閉的,可見,此說是很牽強的。那么是否影響“其他車手的視線和情緒”或“擾民”呢?如果真論起這些,也許那些艷麗的車身廣告更具有影響干擾的資格,其顏色、字樣之繁復、花哨乃至挑逗,都是區區幾個“新手上路”招貼望塵莫及的,如果因為這個就要禁止、罰款,那首先要禁、罰的也是車身廣告之類更為招搖惹眼的東西。 車界早有所謂“車尾標語文化”一說,愛車的有車一族常有此好,無非是車手彰顯自我個性、彼此親近溝通的一種風趣形式,仿佛街頭更早流行的“T恤文化衫”,詼諧怡情、無傷大雅!靶率稚下贰睙o非這一類,即便它有實用具體的交通目的,那大體上也是善意的提醒、趣味的警示的用意,能有多大實質上的交通危害呢?又和新手違章有多少邏輯上的必然關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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