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保險附加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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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8 11:20
] 太平洋汽車網 來源:
pc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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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robert
2、車上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投保了本保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上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和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以及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保險人在保險單所載明的該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貨物遭哄搶、自然損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爛、變質;
(二)違法載運或因包裝、緊固不善、裝載、遮蓋不當造成的貨物損失;
(三)車上人員攜帶的私人物品、違章搭乘的人員或違章所載貨物;
(四)由于駕駛員的故意行為、緊急剎車或本車上的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所致的人身傷亡、貨物損失以及車上人員在車下時所受的人身傷亡;
(五)其它不屬于本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三條 賠償限額
車上承運貨物的賠償限額和車上人員每人的最高賠償限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投保座位數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為限。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車上傷亡人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規定計算賠償,但每人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本保險每座賠償限額,最高賠償人數以投保座位數為限。
(二)承運的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按起運地價格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三)每次賠償均實行相應的免賠率,免賠率及辦法與基本險第二十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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