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操作工技術方面還不夠成熟所致,車輛噴過漆后,為了使其與周邊的老漆從視覺上合為一體,通常可以采用專用的打磨劑與專用的打磨軟輪,以適當的力度打磨一下新漆與舊漆的結合處。這種操作,有三個關鍵之處:1、使用的打磨劑,規格一定要合適,品質一定要好,青島成達4S店用的是德國進口的。2、所用的工具:打磨機的轉速、打磨輪的品質一定要合適,相同的打磨機,轉速不一樣效果也不一樣。3、操作工的經驗與手感相當重要,打磨時,施加的力度是在變化的,這個全憑操作工的經驗或者叫技術。你講的這種情況,從工藝上講沒有問題,出現你講的那種紋,一個是打磨劑的規格不對,(粗了,或者是品質不好,或者打磨輪上次用過后沒有徹底清理,打磨輪上有舊的干了的打磨劑)另外一個也是最有可能的問題,就是操作工的技術水平不達標。出現這種問題,很難定義出責任,因為無法定出標準,建議采用其它辦法彌補一下,看不出來就行。比如講:用一下德國進口的液體車蠟,這種車蠟一套里面,有兩種作用不同的液體,一種叫車泊,專門修復這種太陽紋,先打上車泊,然后再打另外一種,一般情況下就看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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