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車被碰到了,前車倒車碰到了我,事故處理點認前車定負全責,但當時報了警,然后自己有拍照,之后就去了理賠中心定責(這時還沒有前車還沒報保險,也還沒出險),定責之后再次聯系保險公司,對方以沒空為由不出業務員,便和前車協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直接去4s店定損,然后維修費用多少出單子,再發給他,他發給保險公司,然后保險業務員也承諾,這樣可以,所以協商好以后,我拿著責任認定書就各自離開了,請問這樣有什么問題嗎?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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