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從事汽車銷售 你說的這種情況經常存在 首先要看你們之間是否有一個正規的合同,如果合同中闡明合同期間若因生產廠家公告調整,造成配置與價格調整,合同價格按照生產廠家最新價格調整)如出現相同意思的說明應該執行6月新價格,如合同中出現定金,那這個價格就應該執行5月定車時候的價格執行。如果合同期間出現首付款,那價格就應該是遵照6月價格執行,但是這個都需要你與經銷單位協
商(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解決。正常廠家給我們開具增值稅發票都以實際銷售日期定價格也就是用戶接到車后付款為實銷,在這期間漲價降價都算我們經銷商的,存在一個風險問題,這個訂車期間合同期間降價了好說,我們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就看合共上著名沒有,但是漲價了我們要向你們要你們肯定是不同意的。所以說這個都是協調的問題。如果真的降價很多你可以找經銷商協調,不給你也說不出什么,但一般都會寫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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