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轉向燈會扣分,不打轉向燈示意違反了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5條第1項:不按照規定使用燈光的,可以罰款,駕駛證扣1分。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7條第1項第2項: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轉向燈的使用沒有時間規定也沒有距離規定,只有正確使用的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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